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里,所带(任教)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优秀少先队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开展研究,并运用于教学实践,能参与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或开设选修课、或举办知识讲座,或组织指导科技、艺术、体育等课外活动。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任现职以来,具有讲授校级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有确定的对象、目标,具体的步骤和途径。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3.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5.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