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农业生产工作中评审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艺师、高级农艺师、正高级农艺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于从事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中评审畜牧(兽医)师、高级畜牧(兽医)师、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年继续教育学时达到45学时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4.到基层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得到一定规模的应用;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3)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在重要农产品质里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或作为主要编写者,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