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二)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粮食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粮食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粮食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粮食行业工艺设备、新产品开发或检验、工程概(预)算、科技信息咨询等技术工作,参与技术改造及技术攻关等项目,工作业绩较好。

2.参与粮食行业技术工作中长期规划、技术管理、技术规章制度编写。大型粮食工程项目的设计,编写技术性文件,通过论证并被采纳。

3.参与粮食行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规程,并已发布实施。

4.参与完成省(部)级或市(厅)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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