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设备、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二)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三)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四)参与本专业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或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五)年继续教育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到基层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