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三)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任职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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