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6.主持或为主完成过技术系统、设备的维护、维修、调整或指标测试;
7.主持或为主完成过相关技术系统(至少包括融媒体中心、广播或电视播控中心、大型活动的现场直播系统、监测监管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发射中心、微波站或微波传输网络、卫星地球站、广播电视网络或传播视听节目的信息网络、数据中心中的1个)的总体设计和安装调试,并经省、市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运行:
8.独立或为主完成过广播电视技术系统指标测试或1个以上发射台覆盖的完整收测:
9.主持或为主参加过广播电视设备选型方案的制定、论证、及设备的鉴定、测试、验收;
10.主持或为主参加过重大项目的多功能应用开发、生产、工程施工全过程:
11.主持或为主参加过对广播电视设备及产品的技术质量计量检测工作全过程:
12.独立或为主参加完成过广播电视行业内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管理和维护工作,能熟练地运用信息技术理论知识、开拓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行业中应用的新领域。
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可由 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