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评审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初步掌握科研工作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高、中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科研工作。
2.年继续教育学时达到45学时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到基层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研究工作满1年;具备大专学历,从事研究工作满3年;具备中专学历,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评审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初步掌握科研工作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高、中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科研工作。
2.年继续教育学时达到45学时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到基层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研究工作满1年;具备大专学历,从事研究工作满3年;具备中专学历,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